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問題: 您好! 我叫陳俊宏,在98年7月初接一通自稱是台北地檢組楊小琳檢查官的電話,她說有我在玉山銀行有一個帳戶,現在被盜用,而且我被列為嫌疑犯,由於她告訴我我犯得是刑事案件,再加上我的帳戶是因為被列管,很有可能被判刑關七、八年以上。 起初我跟她講我並沒有玉山銀行這個帳戶,但是她有跟我核對個人基本資料,皆正確無誤,再加上她一直說我犯的案件很麻煩,可能要花很久的時間才能結案,我有說我要打電話回台北地檢組作確認,她回答我,由於現在偵查不公開,再加上我又被列為嫌疑犯,所以我根本無法查知,這讓我深信不疑。不過她說有方法可以快點結案,只是要花代價才能解決,她叫我匯20萬元到一個指定的帳戶,由於我手頭沒有那麼多現金,向我的母親及哥哥分別週轉10萬元及5萬7千元整,這樣子她可以快點結案,由於我最後一個步驟按鍵錯誤,雖然錢已經轉出,但是卡在她們系統中。 她問我有沒有有什麼帳戶,我就說有華南的帳戶,她叫我在裡頭存款58萬元,並辦理電話語音約定轉帳,並給我4組帳號,讓我在填寫在申請單中的轉出帳戶,並告訴我如果有行員問起是否認識這些帳號的人員,就回答說認識即可;辦理好電話語音約音轉帳後,將密碼給她作記錄,之後就不要去動它,等候她的通知,為了湊齊這58萬元,我賣掉手頭的有價證券並向我同學商轉26萬元整。 在這期間有時候她都是隠藏電話來和我聯絡,她有給我一個手機號碼0973144872,並說我可以通過這個手機號碼來和她聯絡。 當完成電話語音約定轉帳後,她打電話給我說目前案件都很順利在調查中,而且已經進入最後的階段,需要再存入116萬,我跟她講,我已經沒有錢了,我所有的錢都已經在這裡頭了,後來,她說可以先借我30萬週轉,剩下的錢我要自己想方法,由於我急著想要把事情解決,所以再向我母親週轉86萬,並再語音電話約定轉帳再增加五組轉出帳號(其中一組是我自己另外一家銀行的帳號)。 結果過沒有多久,我就接到警察局的約談,他說有人報案說我是詐騙集團的一份子,因為有詐騙集團指定受騙人匯款到我的銀行帳號中。 我也是受害者,警察也作了筆錄,也說現在就等法院的傳喚。 請問我要怎麼作,才能保護我自己,讓法官相信我也是無辜的,我也是受害者呢? 簡答: 1.把所有可以找得到證據,提供給警局,並陳述之 2.做筆錄時要看完修正確認後再簽名 3.因涉刑事,有必要仍應委請律師處理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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