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公文處理問題解析及法令選輯13】引敘上級機來文時,可以用「奉」字嗎? 【問題】 在臺北市政府,回覆給上級機關所交辦事項結果函中的說明當中,通常第一點都是用「依據」鈞局xx年x月x日…號函辦理。請問:現在還有人在用「奉」這個字嗎?因為我們的上級長官突然要求我們一定要用「奉」這個字。 【解析】 從臺北市政府公文製作參考手冊觀之,引據其他機關或受文者來文時之用語中,「依」「奉」為引敘上級機關或首長公文時用之用語,「依據」則為引敘平行、下級機關、屬員或人民來文時用。因此對上級機關或首長要用「依」或「奉」;對平行、下級機關、屬員或人民就要用「依據」。本案係引敘上級機關者,則可用「依」或「奉」,惟一般已經很少用「奉」了。 【附錄】臺北市政府公文製作參考手冊(第2版、第13頁) 引述語: 引據其他機關或受文者來文時之用語 1.依、奉:引敘上級機關或首長公文時用。 2.依據:引敘平行、下級機關、屬員或人民來文時用。 綺萱 簡介如下: 學歷:銘傳商專國際貿易科畢業 考試:81年高考 現職:某國中組長 經歷:臺北市市場管理處股長 興趣:與老公談情說愛等 企盼:願與老公多積德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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