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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法律人的哲思】是法?是佛? 文/楊春吉(故鄉) 【之一】 刀(法)有兩面,刀背雖無刀峰之勢,但以力擊惡人,仍有小懲之效;以刀峰對惡人,雖取惡人命,但殺惡人,救更多的好人,亦是積德。 【之二】 佛說,寬恕為懷,乃對心尚存有善念者而言,苟心之善念暫閉,則以刀背施予小懲,使小惡化為無,進而小善,對惡人或他人,也是功德無量,誰說心中無佛;縱以刀峰,取業無善念大惡之命,雖造業障,但更多的好人因而得以存績,誰又說心中無佛。此由怒金剛可鑑也. 【之三】 是否為佛?萬非以手段論之,而是端視心而定,苟心存善念所為,縱以刀峰,取業無善念大惡之命,亦是佛;但見惡,因怕報復而姑息或寬恕之,反而是為惡,千萬不要輕忽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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