問: 我的照片被任意放在奇摩家族裡~!! 還說了一些笑我的語言在上面 請問這有構成以上二條罪名了嗎? 如果我要去告他?要怎麼去循法律途徑告? 麻煩請解說 謝謝 故鄉答: 1.應視內容而定 2.笑我的語言?內容為何? 3.照片被任意放在奇摩家族裡.加害人侵害肖像權是否情節重大? 民法第195條 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、健康、名譽、自由、信用、隱私、貞操,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,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,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。其名譽被侵害者,並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。 前項請求權,不得讓與或繼承。但以金額賠償之請求權已依契約承諾,或已起訴者,不在此限。 前二項規定,於不法侵害他人基於父、母、子、女或配偶關係之身分法益而情節重大者,準用之。 刑法第309條 公然侮辱人者,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。 以強暴犯前項之罪者,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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