留言版問題簡答:得標廠商負責人捲款潛逃,怎麼辦? 問題 某學校97.01.15於報載發現該校「學生營養午餐委外」案,得標廠商負責人已捲款潛逃,經洽詢無法與負責人取得聯繫,該案履約期間為96.7.1至97.6.30,且據聞該公司員工正組自救會採取自救,時正值寒假期間,但開學後恐無法供應全校營養午餐,每月契約價金約350萬元,採購承辦單位(人員)程序上應如何處理? (1)剩餘期間應如何處理?可否重新招標? (2)剩餘期間來不及招標,可否採取緊急採購? (3)可否與該廠商員工自救會洽商? 簡答   1.       不能僅因報載內容,就逕認其給付不能,而終止契約 2.       苟有給付不能情事發生,可依約請其協辦廠商處理。 3.       非緊急採購。 4.與該廠商員工自救會洽商,應無意義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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