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lose

留言版問題簡答:郵局人員,是公務人員? 問題 想請教版主: 在郵局領掛號信時,如寄件者將名字寫錯,但其餘資料都是對的,但因沒經驗而誠實告訴窗口這名字寫錯了,結果郵局以身分不符合要求退回寄件郵局更改名字,導致運費再算一次,請問這樣合法嗎?因溝通過程我有出示寄件者的掛號執據,但郵局還是還是說我這樣的作法讓他們很為難,因為他們態度不好,所以我想知道這是公務人員保護自己的做法?還是是合法合理的?謝謝你! 簡答   郵局人員,並非公務人員;所言,請依郵政及委任相關規定辦理。
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    創作者介紹
    創作者 故鄉 的頭像
    故鄉

    故鄉的部落格

    故鄉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